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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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学院2020-2021学年教职工科研创作成果回收第一阶段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7-22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部门:

按照《山西传媒学院学术论文、著作、教材认定标准》《山西传媒学院创作成果认定标准》等相关办法及学校年度考核的有关要求,为切实做好每学年科研创作统计工作,保证学校教职工科研工作考核顺利完成,2020-2021学年教职工科研创作成果回收统计第一阶段工作现已开始,请教职工于7月24日-8月8日进入科研创作服务平台系统填写相应成果(校外登录系统请使用VPN端口进入)。

一、成果认定的范畴

本次回收认定的科研、创作成果为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期间发表的论文、著作、教材、专利、创作作品,以及在此时间范围内在研、结题和新立项的科研项目。

二、填报说明

1、教职工登录山西传媒学院官网,进入科研部——山西传媒学院科研创作服务平台http://172.18.2.74:8081(用户名和初始密码:职工号)。首次登录后请自行修改密码,完善个人信息,以方便统计;然后按照要求填写上传自己的科研创作成果,具体要求如下:

论文:填写必填信息(带*的部分),上传附件(封面、封底、目录、正文);

著作、教材:填写必填信息(带*的部分),上传附件(封面、封底、目录、版权页、参与人及字数证明);

专利:填写必填信息(带*的部分),上传附件(证书封皮及内容);

创作:填写必填信息(带*的部分),上传附件(证明承担任务、有播出平台标识的截图或完整视频[内存在2GB以内可上传完整版]);

获奖:在相应的类别里填写获奖信息,上传附件(获奖证书、奖杯图片、主办单位证明);

科研项目:填写必填信息(带*的部分),上传附件(申报书、立项通知书和结项报告书)。

请确保以上填写的数据真实、准确,上传的附件须扫描版

2、若忘记密码或在科研系统使用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请将问题汇总给科研秘书,由科研秘书上报给科研部,科研部集中处理后反馈给科研秘书。

3、八月份发表的成果,若尚未拿到原件,请出具相关证明作证,如论文需提供用稿通知书、著作需提供样书或出版证明等。

4、各学院新入职教职工请将工号汇总给科研秘书,由科研秘书上报给科研部,统一开通。



科研部  

2021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