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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二0二0年度社科研究优秀成果“百部(篇)工程”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03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院系(部)、研究院所(中心):

     根据山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申报二0二0年度社科研究优秀成果“百部(篇)工程”奖的通知》晋社联函[2021]2号文件精神,二0二0年度社科研究优秀成果“百部(篇)工程”奖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及申报时间

     参加2020年度评审的研究成果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出版发表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申报分为网上申报与纸质材料提交两个阶段,网上申报时间为2021年3月3日至2021年3月24,纸质材料提交时间为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4月25。网上申报要求上传著作封面、论文封面、著作版权页及论文刊号、目录。

二、申报条件

     1.成果申报人是我省社会科学研究人员,按参评年度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报时间截止前,参评成果作者的人事关系应在我省(含中央驻晉单位的作者)。

     2.申报的成果一般是申报年之前一个自然年内形成的研究成果,并且是首次在我国出版行政管理机关批准的公开报刊上发表的论文、调查研究报告;出版社出版的著作、译作;经省级以上领导作出肯定性批示并实质性采纳的决策咨询报告、内部调研报告等成果(须附省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等证明材料);在海外公开报刊和出版社发表出版的研究成果。

     3.教育部确定的正式教材不属评审范围。系统和大专院校自行确定的教材使用两轮以上的可申报参评。

     4.每位作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包括集体成果中的所有作者)。

     5.集体研究成果,由第一作者或执笔人牵头申报(未注明第一作者 、执笔人的由项目负责人牵头申报)。

     6.交叉学科、边缘学科的研究成果,其内容侧重于社会科学的,可申报参评。

     7.多卷本的科研成果一般应在各卷出齐后,方可申报参评。

     8.系列丛书可以单本成果独立申报参评。

     9.著作中的个别章节,不能单独申报。

     10.论文集(含刊物增刊发表的论文)不能作为专著申报,各论文作者可单独申报其中自己撰写的论文。

     11.文艺作品、新闻报道、工作总结、年鉴、辑集的人物传略、一般的大事记以及经过整理剪辑转摘的资料等不属评奖范围。

     12.著作权有争议尚未妥善解决的成果;有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作者、作品,均不得申报参评。

     13.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规定,属于国家机密的研究成果,不列入参评范围。

     14.以外文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及著作,应同时附上该论文或著作的全文中文译本。

三、申报办法

     各院系(部)、研究院所(中心)接此通知后,请按时组织老师进行网上申报。请登录(http://www.sxskw.org.cn)山西社科网项目申报系统。审核确认后,再将申报表、成果、作品简介及反响材料一式四份(论文至少一份原件、三份复印件,著作四份原件)交科研处签字盖章统一上报。

 

联 系 人:李婧

联系电话:0351-2772476 

邮    箱:sxcmxykyc@163.com   

 

 

                                科研处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