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研究所(中心):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提供教育决策研究相关素材的通知》(晋教政研函〔2020〕2号)文件精神,请各二级学院(部)、研究所(中心)于每月20日前将教育决策研究稿件的纸质版(一式两份)以及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的《院、部(中心)项目申报汇总表》(一份)以部门为单位报送至科研处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科研处审核后进行统一报送。
附件:山西省教育厅《关于提供教育决策研究相关素材的通知》(晋教政研函〔2020〕2号)
科研处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