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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山西省第十一次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1-26 作者: 来源:  点击:

学院各二级院、部(中心):

       根据山西省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审委员会《关于开展山西省第十一次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晋社评字[2019]1号)文件精神,山西省第十一次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现已开始,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时限及申报、初评时间安排

       此次评奖在全省范围内进行,主要评审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期间,我省社会科学研究人员首次在我国出版行政管理机关批准的公开刊物上发表的论文、调查研究报告;出版社出版的著作;在省委、省政府以及中央国家机关等省部级以上内部刊物发表的文稿和调查研究报告;经省级以上领导作出肯定性批示并实质性采纳的决策咨询报告、内部调研报告等;在海外公开刊物和出版社发表出版的研究成果。

2017年1月以前出版发表的成果,如未申报参加过山西省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且有较大理论价值及社会反响,亦可申报参评。

        时间安排

      (1)网上申报:2019年11月20日至2020年1月10日;

      (2)科研处接收书面材料:2020年2月17日至2月27日;书面材料:申报人在网上申报审查合格后,在线打印“山西省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表”一式七份,并提交所申报成果及其社会反响与效益证明材料一式六份。其中,作品原件一份、复印件五份(著作需整本复印,也可以提供原件五份),社会反响与效益证明材料原件各一份(由初评单位负责审核其真实性,审核后可退回申报人)、复印件六份。

      (3)初评及公示:2020年3月1日至3月31日;

      (4)初评入选材料报送:2020年4月1日至4月20日。

二、设奖项目与等级

       本次评奖设9个学科评审组,即马克思主义组、哲学组、经济学组、政治法学组、教育学组、语言文学组、历史文化学组、管理学组、艺术组。申报者可根据《实施细则》(见附件)要求按成果内容自行择组申报。

本次评奖拟设奖192项,分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4个等级,其中特等奖2项(可空缺),一等奖25项,二等奖70项,三等奖95项。另外,根据实际情况,设荣誉奖、优秀奖、组织奖若干项。

三、评审领导与组织

      本次评奖在省委、省政府和山西省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领导组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山西省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审委员会负责,日常工作由评奖办公室处理。初评工作基本由各申报组织单位进行。各高校及科研院所的研究成果,由本人所在工作单位接收书面材料申报并进行初评(已成立社科联组织的高校,由该校社科联接收书面材料申报并进行初评);省直各单位作者的研究成果,一般由省属学会、研究会接收书面材料申报并进行初评,特殊情况另设初评单位;市、县作者的研究成果,由市社科联或市委宣传部接收书面材料申报并进行初评。

四、其他注意事项

      由于此次填报的系统为新系统,故需各位老师重新注册账号,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账号和密码。

      网上申报链接如下,请各位老师登录后进行申报:http://www.sxskw.org.cn/details.html?id=a7e529c2083409047c4fa080e040841c

 

联 系 人:路晓婷

联系电话:0351-2772476 

邮    箱:sxcmxykyc@163.com

 

 

 

                              科研处

                                  2019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