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文件《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高等学校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晋教科函〔2021〕20 号)文件精神,目前2021年度高等学校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9 年立项资助及之前申请延缓结项的人文社会科学重
点研究基地项目(以下简称基地项目);2018 年度我省高等学校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及之前申请延缓结题的入选者(以下简称人才项目);2019、2020 年度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培育项目(以下简称成果项目)。
二、组织实施
基于疫情防控要求以及为科研人员松绑减负的考虑,本年度结题验收工作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统一进行,不再以学校为单位逐校开展。
1. 基地项目结题验收。专家组成员从我省社科专家库中选取,主要由我省从事社科研究的管理专家组成。专家组审阅相关资料、讨论交流后,形成验收意见。项目负责人无需现场汇报。基地项目中期检查工作不再同步开展。
2. 人才项目结题验收。专家组成员从我省高校人才库中选取,主要由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和其他高水平专家组成。专家组审阅相关资料、讨论交流后,形成验收意见。项目负责人无需现场汇报。
3. 成果项目结题验收。专家组由从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人,高校、医院、科研机构在成果转化方面具有丰富经验的专家学者组成。项目负责人须向专家组汇报项目完成情况,专家组审阅资料、讨论交流后,形成验收意见。
三、有关要求
1. 确定结项清单。按照验收范围,各院(部)、中心梳理各类项目拟结题清单。各项目原则上“应结尽结”。确因特殊原因需延缓结题的项目,经各院(部)、中心同意后,向科研部提交书面申请。各院(部)、中心拟结题清单及项目延期结题申请以院(部)为单位于 12月 26日前报至科研部。
2. 完成结题材料。请各项目负责人按照附件 1 的要求,完成《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结项验收情况汇总表》《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结项报告书》《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结题验收意见书》;按照附件2 的要求,完成《山西省高等学校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汇总表》《山西省高等学校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总结报告》《山西省高等学校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结题验收意见书》;按照附件 3 的要求,完成《山西省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培育项目汇总表》《山西省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培育项目结项报告书》《山西省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培育项目结题验收意见书》,并附相关成果转移转化效果的证明材料。
3. 做好结题准备。人才项目、成果项目结题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七份),以院(部)为单位提交至科研部,其中基地项目结题材料提交至文化创意与设计研究中心。成果项目负责人需使用 PPT 重点汇报项目立项以来,申报书任务的完成情况,取得的成果及其应用、转化情况,时间控制在 5 分钟内。PPT 于验收日提前拷入答辩用机。
4. 其他事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拟于 12 月底至 2022 年 1月初期间开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各院(部)、中心于 12月 27日前将结题材料报送至科研部A216;电子版发送至科研部邮箱。
2021年度高等学校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材料.zip .rar
联系 人:李婧
联系电话:0351-2772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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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部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