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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01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根据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的通知》(晋教科规办函[2022] 3号)文件精神,目前2022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有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课题和重点课题(含重大和重点的委托项目)、国家一般课题、国家青年课题、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西部项目、教育部重点、教育部青年、港澳台教育研究专项课题。其中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设有指南,课题名称须与指南保持一致,不得自行更改或添加副标题;其他类别课题不设指南,由课题申请人自拟课题申报。请各单位积极做好宣传与申报工作,将课题选题好、论证质量高、前期成果多、研究前景好的项目遴选推荐上报,减少同类选题重复申报。

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类型一般为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前沿动态,着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创新,具有主体性、原创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聚焦教育发展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高的决策参考价值。

三、课题负责人请参照《公告》要求,严格遵守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

(一)课题类别以及不同课题类别的课题申请人的职称(青年课题的年龄要求)、研究资助额度和研究成果要求。

(二)学科分类和研究类型,以及不同研究类型的研究时限。

(三)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请严格按照《公告》中的第“十三”条的课题申报限定逐条审查。特别强调,已申报或未结题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管能否立项或结题的(不含 2022 年 4 月 1 日前能开具出结题证明的课题),一律不得再申请本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四)课题被终止或撤项后未满5 年的课题负责人不能参与本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

(五)请严格按照活页说明填报,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资料,不得填写作者姓名、单位、刊物或出版社名称、发表时间或刊期等。

四、本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试行网络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平台于2022 年 3 月 1 日零时开放(http://onsgep.moe.edu.cn),个人注册通过所在单位审核后方可进行在线申报。

课题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填写并导出《申请书》交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后,加盖单位公章,再全文扫描成一个文档,跟PDF版本的《活页》一起提交到平台上,无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申报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需报送加盖公章的纸质《投标书》,采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一式7份(原件1份,复印件6份)。

五、课题申请人请于2022年3月9日-2022年3月25日24时前登录全规办网站进行注册和上传课题资料,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附件 2022 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docx

联系 人:李婧

联系电话:0351-2772476

邮 箱:sxcmxykyc@163.com

科研部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