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研究中心:
根据《山西省审计厅审计报告》(晋审教科报〔2022〕15号)及山西传媒学院审计部《审计整改通知书》(审计〔2022〕3号)文件相关整改要求,现对2019和2020年度已结题的科研项目剩余资金使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9和2020年度已经结项的横向、纵向科研项目,要求相关项目负责人按照《山西传媒学院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修订)》(科研〔2019〕69号)完成剩余资金使用,在2022年4月30日之前,提交资金使用完结证明,截止时间未使用的资金,由学校统筹安排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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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部
202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