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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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17 作者: 来源:  点击:

二级学院(中心)

现将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本次项目申报不设申报指南(专项任务项目除外),申请人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认真凝练、自行拟定研究课题。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1.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项目研究期限为3年,具体类别分为:(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3)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人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8万元;(4)专项任务项目,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具体申报通知将另行发布。

2.项目申报学科范围

根据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和高校的实际情况,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与文化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港澳台问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25)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二、申报条件

1.本次项目限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报。

2.申请人须为在编在岗教师,能够实际承担、组织研究工作;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申请人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

4)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连续两年(指2021、2022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

三、申报办法

(一)审核与申报方式

1. 校内审核

申请人需打印《申请评审书》纸质版5份,将《申请评审书》纸质版、电子版pdf版),由二级学院(中心)科研秘书汇总收齐,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科研部邮箱kyb@cusx.edu.cn ,纸质版交至文华216办公室。

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

申请人在校内审核通过后,可登录教育部社科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和填表要求填写后通过申报系统上传。

待立项公布后,已立项项目需提交1份带有负责人及成员签名、责任单位盖章的纸质版申报材料,由申报单位统一寄送至社科管理咨询服务中心。

)申报时间

本项目自2023年3月24日起开始申报,校内审核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14日上午10时,逾期不再受理。

根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有关规定,一般项目不实行限额申报,但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把关,提高申报质量。未经申报单位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四、其他要求

1.申请人应认真阅研《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及以往立项情况,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2.根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有关规定,连续2年申请一般项目(含专项任务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1年一般项目申报资格,本次指2021、2022年度连续两次申请项目未获资助者,暂停2023年度项目申请资格。

3.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4.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科研部联系人:齐峥峥

联系电话:0351-2772476

  箱:kyb@cusx.edu.cn  

办公地址:文华楼216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