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山西省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2026年度教育评价改革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研究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教育发展"十五五"规划》部署要求,全面推进我省教育评价改革,充分发挥教育研究在教育评价改革中的支撑、驱动和引领作用。开展山西省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2026年度教育评价改革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就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目的
教育评价改革专项课题以全方位提升我省教育评价改革工作水平为根本目标。本次课题研究范围聚焦地方党委和政府教育评价改革和学生评价改革,着力凝练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与实践成果,持续提升教育评价效能,为我省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选题要求
申报教育评价改革专项研究课题,须从指南中选题,并按照指南意图开展研究。重点课题不可自拟选题,一般课题可依据选题指南,结合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自主细化拟定题目,不得大幅度删减、变更核心研究内容。
三、申请人条件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无学术不端、师德师风相关不良记录。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研究者不得申报,研究期内因退休等各种原因不能完成研究工作的研究者原则上不得申报。
2.每个课题限报一名申请人。课题参与人员不超过8人,所有课题组成员须经本人知情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申请人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备以上条件的须有从事教育评价改革研究满5年及以上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4.申请人同年度仅限申报1项课题,已申报本年度规划课题和其他专项课题的,不得再申报本专项课题。本年度课题申请人不得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省级课题申报;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2项省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在研省级课题的课题组成员,本年度最多参与1项省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
5.正在承担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含各类专项课题),以及省教育厅、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省社科联等级别的省级在研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四、申报要求
1.重点课题研究期限为1年,原则上由山西省教育评价改革试点单位、山西省教育评价专家库首批入选专家牵头承担。课题研究须突出政策研判、实践落地、决策服务导向,紧扣党政教育履职、办学质量评价、学生发展评价、家校社协同、职业教育提质、高校就业评价等核心改革领域,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形成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与实践范式。课题结题须提交不少于2万字的课题研究报告,同时编制形成完整、可落地的专项教育评价指南。
一般课题研究期限为2年,研究成果须与选题高度一致,论证严谨,符合学术规范和科研诚信要求。课题结题时须提交1份不低于2万字的课题研究报告,或提交一份1万字的决策报告,且原文的40%被省教科院纳入决策建议,并在公开出版的省级及以上教育类刊物发表论文1篇。
2.课题立项后,所有以本省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名义刊发的阶段性成果、最终研究成果,均须规范标注本课题立项类别,不得同时标注其他课题立项信息。
3.申请人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3年申报资格。
五、工作安排
1.本专项课题实行纸质申报。申报资料均可在"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平台"(http://www.sxsjky.com,以下简称平台)下载,以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2.申请人可登录平台,点击“省规划”,进入页面后点击"管理规章",下载并填写《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教育评价改革专项课题)(以下简称"《申请书》")和《论证活页》(各一式两份)。同时需提交《山西传媒学院科研项目及成果评奖意识形态审核表》;各二级学院、研究中心填报《2026年度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教育评价改革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签字盖章)。电子版同步发送至科研部邮箱,确保与纸质材料一致。
请各二级学院、研究中心汇总本单位申报材料,并由科研秘书统一提交至科研部,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4日17时,逾期不再受理。
六、注意事项
1.《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文本,获准立项后,课题研究时间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算起,课题管理单位及申请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2.教育评价改革专项课题结题时间以发布的集中结题文件要求为准。
附件:
1.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书(教育评价改革专项课题)
2.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论证活页
3.2026年度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教育评价改革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
4.教育评价改革专项课题选题指南
科研部
202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