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为鼓励和支持学校青年教师积极开展科学研究,推进我校科研创作工作可持续发展,现将2020年度校级青年基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座谈会、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总书记两次视察山西的重要指示,按照省委坚持改革为要鲜明导向、强化转型综改使命担当的工作要求,以我校优势特色学科及学科群发展的理论问题与山西文化发展的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以“特色鲜明、规范合格、在全国有较大影响的高水平应用型传媒类本科院校”的办学目标为任务牵引,构建学校科研创作创新体系,发挥校级青年基金示范引导作用,打造理论与实践并重的青年创新团队,增强学校科研创作工作活力,提升学校科研创作整体水平。
二、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2020年度校级青年基金项目分为三类:
(一)重点项目
重点项目是指围绕我校特色学科及学科群建设发展战略的研究项目(见附件2),以及山西文化产业发展与服务地方经济的研究项目,每项资助经费1.5万元。
(二)自选项目
自选项目是指根据自身学科专业、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而确定的研究项目,每项资助经费0.6万元。
(三)专项项目
专项项目主要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教育廉政理论研究、高校管理研究、科技扶贫研究等。每项资助经费0.6万元。
三、项目申报条件
1.本次项目仅限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申报。
2.项目申请者原则上应为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以上学位,但不具有中级职称的30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人员,可以申请自选项目,但必须有两名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3.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各类院级科研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院级科研项目自2016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未在预期完成期限内完成或被撤销者;
(3)以硕士论文、博士论文为基础申报本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的联系和区别,鉴定结项时需提交学位论文原件。
四、项目相关说明
1.项目申请人依据校级基金申报指导思想,可结合课题指南选题或根据学校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自行选题。
2.科研工作量按项目立项经费予以计算。
五、申报办法及要求
以部门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具体申报办法和要求如下:
1.项目申请人依据附件《校级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书》,请同时填写A表、B表,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2.项目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项目申请者应在资助限额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合理分配各年度经费预算。经费预算是否合理是评审的重要内容,不切实际的预算将影响专家评审结果。
3.项目申报需提交材料:《校级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书》纸质版一式5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并加盖部门公章;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前期研究成果佐证材料一式5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部门《项目汇总表》1份。同时将《申请书(A表、B表)》《汇总表》电子版随同纸质材料一并提交。
4.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26日,各部门须在此之前将项目申报所需全部材料及加盖部门公章的《院、部(中心)项目申报汇总表》纸质版报送至科研处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逾期将不予受理。
附件1:校级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书(A表)(B表)
附件2:2020年度校级青年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联 系 人:路晓婷
联系电话:0351-2772470
电子邮箱:sxcmxykyc@163.com
科研处
2020年6月11日